韩国司法制度概要

韩国与中国的司法制度在体系上虽没有太大差别,但其构成和内容上却存在着相当多的不同点



韩国与中国的司法制度在体系上虽没有太大差别,但其构成和内容上却存在着相当多的不同点。

一般来说,狭义的司法制度是指有关对法律秩序违反行为具有判断能力的法院的构成、职能及运用的制度;广义的司法制度包括狭义的司法制度以及与其有密切联系的检察制度和律师制度。

韩国的司法制度分为法院、检察院(韩国叫检察厅)、律师(韩国叫辩护士)三个职责领域,这方面与中国是一样的。但是,最高检察院—大检察厅名义上设于韩国法务部(司法部)之下,韩国除了最高法院—大法院,还设有赋予违宪审查权等一定审判权的宪法法院(韩国叫宪法裁判所)。另外,与审判管辖相联系来认定土地管辖以外的事物管辖等的体系与运用方面,与中国有很大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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